调剂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有少量全日制调剂计划;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753,029-88382749
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与调入学科(类别)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学科(类别),原则上不得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学科(类别),原则上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调剂流程
1.考生可联系相关学院(系)进行详细咨询和预调剂信息登记。
3.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考生,并短信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接收调剂遴选原则
1.考生调剂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招生学院(系)针对相关学科(类别)制定的专业性、学术性的选拔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系)附加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系)附加遴选条件的情况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各学院(系)应根据相关学科(类别)的发展方向、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等因素制定遴选条件,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